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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民政互动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请求 信件编号 HYZFW-LDXX-1630404500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党永远是我们的主心骨,是我们永远的依靠,我们小区自2014年成立以来也有七年之久,可房产证一直拿不到手,成了我们大伙的心病,走访了相关部门都无果,说是小区里有违建,让我们找开发商,唉!现在我们是欲哭无泪呀,不知是什么原因造成今天的局面,我们全体业主请求领导大力督办,给我们解决困难, 全体业主
    信件类型 领导信箱 收件单位 县政府办 提交时间 2021-08-31 18:08:20
    网友姓名 丽都业主 是否公开 公开 附件
    回复批示
    处理进度 受理完成 答复方式 公开答复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前需先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通常是指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经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的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丽都新苑在后期开发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经我局查实存在违规建设行为,正在对该小区违建事宜进行司法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的规定,丽都新苑需待违建事宜处理完毕经规划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申请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为保障住户权益、合法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我局按照部门联动、多措并举的思路,已起草完成《湟源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初稿)》,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发布实施并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解决不动产证办理难题。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李婕  电话:2481717 办公地址:湟源县城关镇西大街21号 湟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9日
    受理单位 县政府办 答复时间 2021-09-02 00:00: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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