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2-10131630_10725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
签发领导 | 高世顺 | 发文日期 | 2022-10-13 16:35:04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信息员 | 马海萍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一、《通知》编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7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青政办〔2022〕47号),公布《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和《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8月26日,市政府印发了《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宁政办〔2022〕89号),公布《西宁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共285项)》和《西宁市市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226项)》,要求县(区)以《市级清单》为参照,10月底前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牵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湟源县县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213项)》(以下简称《清单》)。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优化营商环境,清单总结固化了近年来的改革成果,建立了系统的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通过提高行政许可透明度和标准化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稳定的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法治政府建设,清单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底数,划定了许可职责边界,规范了审批裁量权。通过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有利于扎牢制度“笼子”,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有效解决行政许可事项要素不统一、交相许可等困扰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问题。
二、《通知》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青政办〔2022〕47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宁政办〔2022〕89号)为文件出台的依据。
三、介绍一下《通知》涉及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主要包括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目标、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任务、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保障三个部分,《清单》作为附件。
第一,明确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街接国家、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体系。于今年10月底前编制县(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中央层面依法设定在我县实施和地方性法规、省市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落实工作任务。一是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审改办牵头负责根据上级事项清单,组织编制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审改部门备案。二是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2年底前,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明确子项、办理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确保同步更新、同频共振。四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监管主体要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第三,强化实施保障。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四、《清单》共纳入许可事项多少项?
答:《清单》共涉及27个部门(单位),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13项。
附件:源政办60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