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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市与县(区、园区)收入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2020〕36号)

    来源:  日期:2022-10-10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市与县(区、园区)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20710        

    (此件公开发布)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市与县(区、

    园区)收入划分改革方案

      为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园区)财政分配关系,缓解基层财政运行困难,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和市州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青政〔202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部署和省级有关要求,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县(区、园区)自我保障能力,确保基层财政稳定运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更高水平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打好基础、做好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在省对市收入划分基本框架基础上,保持市和县(区、园区)现有财力、收入划分格局总体稳定,巩固营改增税收收入划分改革成果,保障各地区既得利益,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二)适度增加县(区、园区)财政收入。坚持财力下移原则,对环境保护税等个别收入作适当调整,充分调动县(区、园区)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释放县(区、园区)经济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三)规范市与县(区、园区)收入划分。进一步健全规范市与县(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明晰事权,明确职责,实现权责统一。

      (四)统筹兼顾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跟进中央、省改革要求,把握改革进度,有序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市与县(区、园区)收入分成机制。2020年起,对原省级调整下划西宁市的税收,按现行市对县(区、园区)收入分成办法,按比例分别缴入市县(区、园区)国库,年终通过市与县(区、园区)结算上解省财政。调整环境保护税市与县(区、园区)分成比例,四区范围内形成的环境保护税,市与区按照4:6比例分成;县及园区范围内形成的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县(园区)级收入。非税收入分成体制原则上保持不变,对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的非税收入作为市级收入,其他非税收入作为县(区、园区)级收入。

      (二)推进消费税改革。按照中央、省消费税改革相关要求,在辖区内实现的消费税收入,扣减省级核定我市上解收入后的增量部分,市与区按照4:6比例分成,县、园区全部作为县(园区)级收入。具体办法待省级制定后视情况制定。

      (三)核定收入基数。按照保障各地区既得利益的原则,以2019年为基期年,核定上划市级税收收入基数,市级统一上解省级。各地按照“基数+增长”方式每年向市级财政结算上解收入,原则上年增长率为5%。低于5%的,按实际增长率加基数上解;高于5%的,按增长5%加基数上解;若全市上解数少于应上解省级数,不足部分由市本级与各县(区、园区)按上解基数占比分担。以后年度根据省级调整情况,适时调整上解增长率。

      (四)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对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原则上由企业所在地市、县(区、园区)财政按照增值税分成比例承担。对汇总缴纳的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部分,先按此规定办理,年底根据省财政厅测算的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预征增值税分成额分摊扣回情况,通过结算形式补助城西区。不足弥补部分,由省、市、城西区按一定比例分担。

      (五)湟中县收入划分。湟中县撤县设区后,其收入划分暂参照县级分成体制调整,以后年度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续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整。

      四、其他有关事项

      各县(区、园区)、各部门要加强协税护税,支持搭建统一规范、共享高效的涉税信息平台,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税务部门要做好改革后税收征管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和偷逃骗税行为,坚决堵塞征管漏洞,要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改进征管方式,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征管效率。市财政局要会同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另行制定调整市与县(区、园区)收入分成比例后的预算管理办法,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本方案自202011日起实施。此前与本方案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西宁市税收收入分成表

         2.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专项收入)

         3.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行政事业性收费)

         4.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罚没收入)

         5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6.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政府性基金

    附件1

    西宁市税收收入分成表

    项目

    中央、省与市税收收入分成比例

    市与县、区、园区税收收入分成比例

    中央

    市与区

    市与县(园区)

    市本级

    区级

    市本级

    县级

    增值税

    50


    50

    20

    30


    50

    企业所得税

    60


    40

    16

    24


    40

    个人所得税

    60


    40

    16

    24


    40

    资源税



    100

    40

    60


    1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0

    40

    60


    100

    房产税



    100

    40

    60


    100

    印花税



    100

    40

    60


    100

    城镇土地使用税



    100

    40

    60


    100

    土地增值税



    100

    40

    60


    100

    车船税



    100

    40

    60


    100

    耕地占用税



    100


    100


    100

    契税



    100

    60

    40


    100

    环境保护税



    100

    40

    60


    100

    备注:消费税按中央和省级改革相关要求,具体办法待省级制定后视情况制定。










        

    附件2

    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专项收入)

    序号

    项目
    名称

    资金管
    理方式

    执收

    部门

    分成比例

    央地之间

    省与市州之间

    市与县区(园区)之间

    1

    教育费附加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税务部门

    除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的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均就地上缴地方财政。

    省级20%,市州80%

    在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范围内实现的,市与四区按6:4比例分成;在大通、湟中、湟源三县及四个工业园区实现的,全部留归县(园区)。

    2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缴入地方

    国库

    税务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在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范围内实现的,市与四区按6:4比例分成;在大通、湟中、湟源三县范围内实现的,全部留归县级;在四个工业园区实现的,全部作为市级收入。

    3

    文化事业建设费

    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税务部门

    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上缴的100%缴入中央国库;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上缴的缴入省级国库。

    全额省级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缴入地方

    国库

    税务部门

    全额地方

    当年全额缴入省级,次年省财政通过两级结算返还各地,其中:西宁市(含四区、大通县)按省、市、区(县)级424比例返还;其余7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县(区、市)的保障金按市(州)、县(市、区)级55比例返还;海西州所辖格尔木市、茫崖行委、大柴旦行委由州与三地按2.57.5比例返还;除以上地区外,全省其他县(区)征收的保障金按100%比例返还。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5

    教育资金收入

    缴入地方

    国库

    财政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6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政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7

    森林植被恢复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林业和草原部门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收取的上交中央国库;省以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收取的缴入同级地方国库。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缴入省级国库;市(州)、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缴入同级国库。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8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政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9

    广告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广播电视机构

    全额地方

    省级广播电视机构取得的收入缴入省级国库;市(州)、县广播电视机构取得的收入缴入同级国库。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附件3

    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行政事业性收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执收部门
    (单位)

    分成比例

    央地之间

    省与市州之间

    市与县区(园区)之间

    一、无委电管理

    1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缴入国库

    无线电管理机构

    全额中央

    -

    -

    二、教育

    2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缴入国库

    教育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3

    普通高中学费(仅限西宁市、海东市)、住宿费

    缴入财政专户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4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财政专户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5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缴入财政专户

    教育、科研院所、党校

    全额地方

    按预算级次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三、公安

    6

    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缴入国库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①居留许可

    中央20%,地方80%

    全额市州

    全额市级

    6

    ②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国库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中央40%,地方60%

    全额省级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④出入境证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⑤旅行证含延期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全额市级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中央50%,地方50%(护照贴纸加注收费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②出入境通行证

    中央8元,其余归地方

    全额省级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中央50%,地方50%(签注分成比例为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通行证)中央50%,地方50%;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中央50%,地方50%(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流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①居民户口簿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②户口迁移证件

    全额市州

    ③居住证

    全额市州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全额省级

    6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国库


    ①号牌(含临时)

    公安机关机动车管理部门

    全额地方

    除西宁市上交本级国库外,其余上缴省级

    全额市级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7)驾驶许可考试费

    全额地方

    除西宁市上交本级国库外,其余上缴省级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四、财政

    7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工本费

    缴入国库

    财政部门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五、自然资源

    8

    土地复垦费

    缴入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9

    土地闲置费

    缴入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0

    耕地开垦费

    缴入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11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自然资源部收取的缴中央国库,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缴地方国库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六、住房城乡建设

    12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缴入国库

    住建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七、通信

    13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缴入国库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全额中央

    八、水利

    14

    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国库

    水利部门

    中央10%,地方90%

    全额缴入同级国库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九、农业

    15

    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

    缴入国库

    农业农村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16

    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入国库

    农业农村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缴入同级国库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十、卫生健康

    17

    预防接种劳务费

    缴入国库

    卫生健康部门

    全额地方

    省级75%,市州25%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8

    鉴定费


    卫生健康部门




    1)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国库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国库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19

    社会抚养费

    缴入国库

    卫生健康部门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级次所属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十一、人防

    20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国库

    人防部门

    全额地方

    全省所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省级15%,市州85%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十二、法院

    21

    诉讼费

    缴入国库

    法院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十三、质检

    2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国库

    市场监管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十四、食品药品监督

    23

    药品注册费

    缴入国库


    1)新药注册费

    药品监管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2)仿制药注册费

    全额中央

    -

    3)补充申请注册费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4)再注册费

    全额中央

    -

    5)加急费

    按药品种类

    全额省级

    24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缴入国库

    药品监管部门

    全额中央

    -

    1)首次注册费

    全额中央

    -

    2)变更注册费

    全额中央

    -

    3)延续注册费

    缴入国库

    药品监管部门

    全额中央

    -

    4)临床试验申请费

    全额中央

    -

    5)加急费

    全额中央

    -

    十五、仲裁

    25

    仲裁收费

    缴入国库

    仲裁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全额市级










    附件4

    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罚没收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分成比例

    央地之间

    省与市州之间

    市与县区(园区)之间

    1

    公安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2

    检察院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3

    法院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4

    新闻出版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5

    税务部门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国库

    全额中央

    6

    海关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央50%,地方50%

    全额省级

    7

    药品监督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8

    卫生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9

    检验检疫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0

    证监会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中央

    11

    银行保险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中央

    12

    交通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高速公路罚没全额省级,其余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3

    铁道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央50%,地方50%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4

    审计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5

    渔政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6

    交强险罚没收入

    缴入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7

    物价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8

    公安缉私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国库

    全额中央

    19

    市场缉私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国库

    全额中央

    20

    海关缉私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国库

    全额中央

    21

    缉毒罚没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全额地方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附件5

    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执收部门

    (单位)

    分成比例

    央地之间

    省与市州之间

    市与县区(园区)之间

    1

    国库存款利息收入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中国人民银行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2

    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中国人民银行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3

    有价证券利息收入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中国人民银行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4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财政部门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5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财政部门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6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财政部门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7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财政部门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8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收入

    缴入地方国库

    交通运输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9

    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

    缴入地方国库

    交通运输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10

    矿业权出让收益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中央40%,地方60%

    省级40%,市(州)级10%,县级10%

    市级10%,县级10%

    11

    矿业权占用费收入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中央20%,地方80%

    探矿权使用费全额省级,采矿权使用费缴入同级国库

    采矿权使用费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市级

    12

    排污权出让收入

    缴入地方国库

    生态环境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1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入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4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中央30%,地方70%

    全额省级

    15

    水资源费

    缴入中央与地方国库

    水利部门

    中央10%,地方90%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在本省境内黄河、长江、湟水、湟水北川河、大通河的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取用地表水日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以及在上述河道管理范围内取用地下水日取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跨省(区)调水工程在本省境内的取水。
    市(州)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未设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县(区)行委的水资源费。
    除上述两款规定以外的取水,由取水工程所在地县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在县际、州际界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取水的,其中取水枢纽工程跨县(市)的,由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取用地表水日取水量5万立方米至1万立方米、取用地下水日取水量在1万立方米至0.5万立方米取水的;在西宁市范围内跨县区行政区域河流或者县区边界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取水的;水利发电装机容量在10.5万千瓦的;在未设立行政主管部门的县(区)境内取水的。除省、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的事项外,其他取水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16

    青海省公路路产损坏补偿和占用费

    缴入地方国库

    交通运输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附件6

    西宁市非税收入分成表(政府性基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执收部门
    (单位)

    分成比例

    央地之间

    省与市州之间

    市与县区(园区)之间

    1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

    中央40%
    地方60%

    全额省级

    2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3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资源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5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缴入省级国库

    委托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代征,税务部门征收入库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6

    彩票公益金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政部门

    中央50%
    地方50%

    全额省级

    7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缴入地方国库

    住建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8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缴入地方国库

    委托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代征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9

    车辆通行费

    缴入地方国库

    交通运输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10

    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住建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市州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

    11

    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

    缴入地方国库

    财政部门

    全额地方

    全额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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