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已至,今夏我县降水充沛,杂草生长茂盛,林下可燃物载量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根据2023年湟源县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的要求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现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适应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提高依法科学处置森林火灾突发紧急事务的能力。按照《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湟源县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依法科学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警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好火灾区域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火灾现场调查取证、预防和打击违法野外用火等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县局决定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得林任组长,指挥中心、森林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及各中心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警察大队,侯财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推进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预防措施
1.森林警察大队要加大林区巡逻密度,掌握全县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熟悉进山路线,为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做好充分准备。配合应急、林草等部门开展各类森林防火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森林防火演练等基础工作。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指令、信息准确畅通。要加大对山头、坟头、墓地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地段重点防范,高火险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真正管住火灾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2.各中心派出所及办案队要结合“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在辖区内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经常性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对焚烧秸秆、祭祀用火等野外用火的巡逻管控,重点掌握精神障碍患者和聋哑人动向。对违反政府防火通告擅自野外用火劝阻无效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二)应急处置
1.指挥中心接到森林草原火灾报警后详细掌握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含小地名)、报警人信息、人员伤亡情况等信息,并立即通知辖区中心派出所出警,并根据火场情况指挥森林警察大队、交警、特巡警等协同作战。
2.交警在接警后迅速抵达现场,引导救援车辆进场,对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进行疏导,确保救援、保障车辆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现场。
3.中心派出所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协助救援,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向指挥中心上报现场情况,严禁老人、妇女及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援。
4.森林警察大队组织警力协助林草部门进行火场警戒、现场勘验、证据提取等工作,详细记录火情信息,及时上报指挥中心。待林草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后根据过火面积和地类性质报法制大队审核立案。
5.特巡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后迅速抵达现场,在现场指挥员的引导下协助开展灭火、协助群众疏散撤离等工作。
6.各单位必须认真分析现场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救援处置工作中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自身安全。避免造成人员烧伤、踩踏、摔伤等二次事故。
(三)后期处置
火灾扑救结束后森林警察大队协助林草技术人员对森林草原过火面积、林木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报县局主要领导,事后形成文字材料报送,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各中心派出所等参加救援单位清点防火器具消耗情况,上报指挥中心及时补充物资。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把森林草原防灭火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大的任务抓紧抓实,坚决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防灭火基础常识。各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内容,落实宣传举措,提高全社会、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要严格火源管理,强化打击威慑。管好火源是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的关键,局属相关部门和警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野外非法用火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切实提高侦破率和查处率。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要严惩不贷,真正做到查处一案,威慑一片,教育一片的目的。
附件:关于《湟源县公安局2023年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14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