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4-01220924_14795 | 发文字号 | 1 | 责任部门 | 县气象局 |
签发领导 | 曹正娇 | 发文日期 | 2024-01-22 09:32:39 | 主题分类 | 社会领域 |
信息员 | admin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湟源县人民政府
通 告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湟源县实际情况,自2024年2月1日起在湟源县范围内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增雨(雪)作业时段
2024年2月1日-5月31日,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防雹作业时段
2024年5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三、作业区域
全县范围内。
四、作业使用设备
火箭发射器和37高炮。
五、相关要求
在上述作业期间和作业区域进行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时,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如果发现人工增雨(雪)作业弹和防雹作业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县人影办、当地人民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县人影办:0971-2432197
县气象局:0971-2434268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