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湟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电梯安全进行调查。
调查工作中,检察官走访了辖区部分医院、商场、住宅小区以及电梯维护公司,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通过认真观察、查询台账、搭乘等方式,重点查看了电梯内是否张贴特种设备检验标志、电梯是否存在超期未检、电梯报警装置是否能正常接通使用、是否配备安全员及安全总监、是否按规定对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是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检察官向电梯管理人员及时进行了现场反馈,并开展面对面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湟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电梯安全日常监管,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