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4-09051047_15779 | 发文字号 | 56号 | 责任部门 | 湟源县卫生健康局 |
签发领导 | 沈 溪 | 发文日期 | 2024-09-05 10:28:47 | 主题分类 | 社会领域 |
信息员 | 宋红云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湟源县2024年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源卫健函〔2024〕46号)要求,全县每季度开展一次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科学设置监测点。城镇监测点的设置涵盖城镇全部的市政供水,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乡镇监测点的设置涵盖全部乡镇,每个监测乡镇(含所辖村)设1~4个监测点,监测点的设置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和末梢水。在部分乡镇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村学校监测末梢水。2024年湟源县饮用水水质监测第一、四季度开展城乡饮用水末梢水监测,第二、三季度开展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城乡饮用水枯水期和丰水期监测,现按方案要求将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湟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