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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湟源县2018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8-12-12  信息员:刘惠萍  签发领导:孟宗勇  浏览:0次  打印


    源政〔2018〕163号

     

    湟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湟源县2018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现将《湟源县2018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随文上报,请审示。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湟源县2018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湟源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省市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三个以一贯之”和“五个过硬”,扎实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实干善成”的小高陵精神,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加强党对法制工作的全面领导,以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着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在新起点上加快打造幸福美丽湟源、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法治湟源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先后多次就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坚持县委县政府“丹城大讲堂、周三晚课堂、常务会”学法制度,不断拓展各类会议学法的内容和范围,政府领导会前学法成为工作常态。同时,政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了相关各部门主要责任,印发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湟源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43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乡镇和部门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考核评价工作,同县政府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防风险等重大决策中,广泛征求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拟列政府常务会研究的各项议题组织法律专家进行会审,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议题坚决不列入会议研究讨论,严格按照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体作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建立。目前,政府常年聘请3名法律顾问;各乡镇、村(社区)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在后续的工作开展中,没有发现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的行政决策出现法律风险的情况。

    (三)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严把文件审查关。根据《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五不决策”制度,即: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专家咨询论证不决策,没有征求群众意见不决策,没有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决策,没有集体讨论不决策。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的严谨、规范。在2016年清理规范文件的基础上,今年开展了第三次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6份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完善修改。推进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了扶贫、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与改革发展不符合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截止目前,我县共审查、制发、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率100%。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以承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为切入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4年审改工作开展以来,已进行5轮清理规范,非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截至目前,我县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2项,积极推进事项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一是规范清单管理,强化目录约束力。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为原则,编制了政府部门依法承担和履行行政职能的权责清单4098项,涉及29个部门(单位),印发《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二是清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完成《湟源县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6项;保留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77项,涉及17个部门(单位),印发《清理规范的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三是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对各部门上报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从清单中删除,同时结合权责清单认真核对,将不属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内容进行删减,共梳理确认公共服务事项167项,涉及29个部门(单位),印发《湟源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四是编制《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清理规范乡(镇)政府权力和责任,梳理编制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79项,2018年1月3 日印发《湟源县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五是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总体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利用两个月的时间,以高标准、严要求在青海省政务服务信息网上编制政务服务事项3980项,涉及29个部门(单位),为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5月中旬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与省、市同步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六是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根据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湟源县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源政办2018〕74号)要求,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各部门(单位)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下,能够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结的事项,包括部门(单位)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依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需要群众和企业提交办事申请、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事项纳入梳理范围。经审核,形成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和21个部门(单位)共计303项的《湟源县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于8月20日在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上通过,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七是清理群众办事创业相关证明。为推进全县清理群众办事创业证明工作,根据《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相关证明的通知》(源政办2018〕12号)要求,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取消及保留的事项进行了统一梳理,2018年8月21日转发《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97项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的通知》,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办事创业,取消了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提高了服务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五)持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队伍种类,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和完善了文化执法大队、城乡环境卫生执法大队等综合执法部门。同时,加强行政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的衔接与沟通,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进行研讨。二是严格落实西宁市行政执法证管理相关规定,申领执法证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对退休、转岗、调离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化管理,对新增和职务调整的66人进行了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三是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权,编制完成了卫生行政系统执法裁量权工作手册,填补了我省卫生行业行政执法无裁量权的空白。四是积极推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湟源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湟源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建立健全了执法公示、全过程录音录像和法制审核制度。五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今年,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抽调10个部门共85个案卷,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每一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六)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明显。自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来,在省市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县法治领域重大改革为中心,在推进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面进行示范创建工作,为国土“三项制度”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领导重视,压实了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书记抓书记”,上下同心、齐抓改革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改革政策准确、迅速、有效落地。二是加强程序意识,严格规范流程。采用社会调查、群众听证、专家论证、合法必审查等多种形式,科学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了土地征收程序,形成了“三公告、两评估、一听证、一协议、一登记”的土地征收程序。重大项目征地报批前,由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报告,并作为政府决策是否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乡镇和部门按照职能开展收集群众反馈意见、权属认定、听证告知等工作。健全土地征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规定争议的裁决范围、受理裁决的条件及裁决结果的执行,引导被征地农民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将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确保征地工作公开透明。三是建立健全“三项改革”制度体系。在制度统筹上精心设计,构建了整装性制度体系,为规范三项改革试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系统设计了9项制度体系。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制订了3项制度办法。在土地征收方面,出台了6项制度办法。在强化村级民主自治方面,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管理民主议决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使用办法2项。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方面,制定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指导意见。在村规划管理实施方面。出台了村“多规合一”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七)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今年元至11月底,我县行政复议案1件,行政应诉案件10件应诉率为80%,行政调解案件32件(主要为治安案件和轻微交通违法案件)。调整了我县复议委员会成员,对因工作岗位调整及不适宜担任复议工作的成员进行了调整,补充了复议委员会新鲜血液。制定出台了《湟源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明确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职责,对重大案件由县法制办下发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督办通知,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调解依据的梳理归类,制定下发了《行政调解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实行行政调解案件月报制,探索创新跨部门行政调解新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加强信访机制建设,规范和引导信访人的诉求表达方式和渠道,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妥善化解种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成功化解重大信访矛盾纠纷15起。

    (八)强化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有权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准备应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回答人大相关质询。在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落实和政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质询案中,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注重调查研究,熟悉相关情况,认真撰写质询报告,积极整改质询提出的有关问题,为政府正确决策及决策效果保障奠定坚实基础。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在交办中,注重办理责任落实,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快交快办。截止目前,办理人大建议86件和政协提案60件,全部得到了办理,办复率达到100%,并对提出意见建议的代表进行了答复和满意度征求,满意率为98%。

    (九)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中明确各部门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月活动,重点利用科技、卫生、文化、法治“四下乡”活动,采取宣讲、以案释法、文艺节目、现场答疑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各类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二是开展学法活动。通过法宣在线、信仰的力量、领导干部学法app等多种方式,要求全体公职人员加大学法力度,重点学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及党纪常规,努力提升全体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三是加强法治培训工作。通过丹城道德讲堂、政府常务会、周三晚课堂、专题培训等种方式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共培训5场次,参加培训人数600余人次。四是强化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利用禁毒日、环保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努国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还不到位。个别部门的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全面落实,对法治建设不知抓什么、不知怎样抓,缺乏整体的、系统的理念。

    (二)依法决策机制不到位。县政府层面在执行依法决策上已步入正轨,但单位部门极少有依法决策机制。单位聘用法律顾问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还未普遍形成,事后找法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产生矛盾后也未从根源上找原因,都表现出依法决策意识的不足。

    (三)体制不顺,专业人才不足。法制机构的人员编制较少,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工作任务难以落实,大多数法制工作人员还是兼职人员,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多数基层部门没有专门法律人才,导致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理解不透,不能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法治任务具体落实存在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为推动依法行政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宣传全县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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