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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源县“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 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8-12-12  信息员:马静  签发领导:孟宗勇  浏览:0次  打印

    源政办2018〕22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源县“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

    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湟源县“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2018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湟源县“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

    2018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美丽夏都·清洁西宁” 品牌建设,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和“三高一新”的要求,按照“市区抓巩固提升、城郊抓长效管理、农村抓拓展深入”思路,严格“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国省道、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环卫管理,以城镇重要交通出入口、乡村旅游点、道路沿线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推动“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行动由县城向农村延伸,努力实现城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城镇人行道“净化”行动

    1.全面整修各类人行道。全面排查整治主次干道、小街小巷人行道(包括河道两岸步行道),对破损老化的人行道路面和沿街商铺门店踏步及时进行补修和改造,确保人行道整洁完好。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前完成

    2.保障人行道畅通无阻。全面清理人行道上失去功能的标牌标杆、公交站亭(牌)以及私设的地桩、地锁、门禁等设施,治理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纠正占用盲道现象,保障人行道畅通和行人安全。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二)广告门头治理行动

    整治规范县城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实施主要大街门头牌匾整体改造工程,清理楼体(墙体)各类广告,规范县城门头、广告设置,改善县域容貌。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

    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三)城镇出入口整治行动

    1.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城镇重要交通出入口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城镇出入口环境保持经常性清洁,营造良好的“入城口”形象。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日月乡、巴燕乡、东峡乡

    时限要求:全年

    2.大力实施城镇交通出入口市容景观改造工程,开展规范广告牌匾、提升绿化亮化、拆除乱搭乱建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出入口的容貌水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林牧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11月底前完成

    (四)旅游景区治理行动

    1.全面整治景区(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八乱”现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景区环境质量,提升湟源旅游品质。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全年

    2.进一步加强景区(点)公厕、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星级旅游公厕”体系建设,提高游客满意度和社会文明度,减少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全年

    (五)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1.开工建设湟源小石头沟生活垃圾场(扩建)、大华生活垃圾场2座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初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城管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前启动

    2.开工湟源县申中乡立达村、和平乡蒙古道村2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逐步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覆盖。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县环保局

    时限要求:10月底前完成

    3.全面排查城镇边界重要交通出入口、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以及国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垃圾死角,深入排查乡镇、村庄、草原、农田、河流、水利枢纽等区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存量垃圾,消除垃圾死角。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林牧局、县文旅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11月底前完成

    4.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设置垃圾斗、垃圾转运站等垃圾收集设施,农村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50%,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县乡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和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环保局

    时限要求:12月底前完成

    5.结合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力争在全县每个村设立保洁队伍,建立村级保洁机制,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11月底前完成

    6.以乡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林牧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

    时限要求:11月底前完成

    (七)乡村风貌提升行动

    全面完成日月山旅游示范带沿线村庄、109国道两侧东峡段村庄风貌提升工程和10个美丽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美丽乡村办

    时限要求:12月底前完成

    (八)“公厕革命”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厕革命”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市“公厕革命”三年行动总体安排,切实抓好2018年“公厕革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经商局、县卫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农林牧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11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县政府成立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定期督查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品牌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月通报一次工作情况。

    (二)实行月报制度。各牵头单位每月收集汇总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反馈至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梳理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三)打造精品亮点。进一步开展品牌“细胞工程”建设,打造一批“清洁街道”“清洁社区”“清洁庭院”“清洁乡村”等“清洁西宁”品牌建设示范点,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形成广泛的示范带动效应。

    (四)巩固提升成效。在抓好今年各项行动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开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品牌建设成果,并通过建章立制使“清洁西宁”品牌建设精细化、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一个重要抓手。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健全机制,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彰显品牌建设成效。

    (二)加强衔接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衔接协调,协同配合,互通情况,形成上下一心、部门联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加强行业指导,帮助和督导基层推进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责任单位要全力以赴,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努力提高群众支持和参与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确保“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工作持续巩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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