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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办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8-12-13  信息员:马静  签发领导:孟宗勇  浏览:0次  打印

    源政办〔2018〕30号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办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垂直管理各单位:

    今年,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8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60件;市政府办公厅转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为认真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单位要站在接受监督、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办理质量。

        二、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1.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要仔细核查,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220室(4月13日截止),提出转办意见,经研究同意后,再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不得自行转交。对调整后交办的建议、提案,相关部门不得推诿,要及时研究办理,按期完成任务。

    2.各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于2018年10月20日前办结;市政府办公厅转办的市级建议、提案务必于2018年6月28日前办结;省级建议、提案务必于2018年8月5日前办结,并将办理复文在寄送代表、委员的同时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和县政府办。

    3.各单位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要认真梳理,逐件登记、逐项研究,科学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办理措施,明确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4.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效率。凡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应予以解决,具备解决条件的,要抓紧落实,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一些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

    5.各承办单位对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且难以单独承办的重点建议、提案,要及时报县政府专题研究,提出办理回复意见;对有涉及单位较多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承办单位,形成办理合力。

    6.各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前与代表、委员见面时,要认真征询代表、委员办理工作意见,做好相关记录,收回《征询意见表》。若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原因,及时整改,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重新按程序书面答复有关代表、委员,全力争取代表、委员认可。

    7.建议、提案办理完成后,所有答复意见均需在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办理结果分类标识(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逐步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客观条件限制,留作今后工作参考的用“C”标注)和公开形式(标注“公开”或“不公开”,未标注的视为公开)。

    8.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代表、委员的《征询意见表》及满意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县人大办、政协办和政府办,同时,对办理工作进行总结,于10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县政府办,同时抄送人大办和政协办。

    9.政府办将联合人大办、政协办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办理工作领导机制,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开展和推进业务工作相结合,“一把手”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沟通协调,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建议和意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重点,以办理工作实效促进政府工作的提升。在答复过程中,要坚持“一件一答”,杜绝出现“多件一答”,所拟定的答复函格式要严格规范,内容严谨,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必要时还要附上背景

    材料,让代表、委员深入了解。

    (三)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

    要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核对、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办理任务完成后,自觉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跟踪落实,兑现承诺,落实好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不按要求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潘慧敏          话:2432774

        电子邮箱:757523207@qq.com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2.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格式

          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5.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交办表(表1、表2、

                3)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

    〔办理结果标记〕

    〔是否同意公开〕

     

    湟源县××局(委、办)

    ×××〔2018〕××号


    关于县人大第××届××次会议第××号

    建议答复的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2018年×月×日

    抄送: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2

    〔办理结果标记〕

    〔是否同意公开〕

     

    湟源县××局(委、办)

    ×××〔2018〕××号


    关于县政协第×届××次、××次会议第××号提案答复的函

    ×××(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2018年×月×日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建议号

    第  号

    建议题目


    承办单位


    1.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的意见:

     

    2.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人大代表填写一式三份,分别送承办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4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委员姓名


    提案号

    第  号

    提案题目


    承办单位


    1.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的意见:

     

     


    2.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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