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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湟源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试点方案》的通知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8-12-14  信息员:马静  签发领导:孟宗勇  浏览:0次  打印

    源政办〔2018〕60号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湟源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及垂直管理单位:

    《湟源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湟源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和《西宁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方案》精神,推进我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牢牢把握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和主体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大力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为推进“健康湟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健全稳定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医院运行新机制,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2.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落实党委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注重健康公平,增强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3.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

    4.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同发展,合理界定政府、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促进社会共治。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密切协同配合,形成管理合力,营造良好的医院改革环境。

    5.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重视首创精神,在中央、省、市上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根据医院性质、功能定位、等级规模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突破创新,建立符合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主要目标

    2018年7月前,县医联体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各项制度运行平稳,政府行业、医院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监督管理机制日趋合理。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县医联体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科学管理、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

    (四)实施范围

    湟源县紧密型一体化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县医联体)开展试点工作,县中医院可按实际情况,逐步开展。

    二、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

    (一)明确政府的办医形式

    健全完善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医联体管理委员会,由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食药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统筹协调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健全医联体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按照规定行使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负责院长、理事长选聘,组织实施对绩效考核工作。2018年6月前,完善机构性质、人员组成和统筹履行政府办医的具体职能,医管委健全完善运营管理权力、责任清单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制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卫计局、编办、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

    (二)明确政府的举办职能

    1.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按照公立医院“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办分开,县政府承担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础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各项投入政策,建立规范的融资机制,用于符合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医院建设,建立以成本和收入机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由行政审批转为专业监管,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

    2.落实政府管理职责。按照中央组织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完善县医联体核心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依规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院长的选拔采取医院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其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县卫计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巩固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制度,落实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问责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机构评价应当涵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负责人绩效评价还应包括职工满意度内容。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考核评价机制。2018年6月前,完成湟源县医联体核心医院考核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县组织部,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

    3.落实政府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医保报销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审计局、县人社局、县食药和市场监管局)

    4.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按照《湟源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至2020年)》和《湟源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区域内各层次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功能、规模和标准。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3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5.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对县医联体实行差别定价,调整医疗机构内之间的比价。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引导患者合理就医。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按政策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食药和市场监管局)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和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分担机制,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检查、药物费用等支出情况,推进县医联体内打包付费方式,提高医院自我管理、主动降低运行成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卫计局)

    7.推进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医联体编制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同岗同酬同待遇。进一步扩大核心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自主权,对医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局)

    8.完善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适应全县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合理制定薪酬水平。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自主分配。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计局)

    9.加快紧密型医联体改革。在巩固紧密型医联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融人事管理、财务资产、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清晰划定政府、部门、医联体三方责权利关系,完善双优下沉制度,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同步加快专科联盟建设,加大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实施力度,加快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基本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三)明确政府监管职能。

    1.建立党政监管机制。建立党委领导下,政府牵头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党委负责统筹全局,协调推进,在政策制定、体制机制等方面突破创新。对试点医疗机构资产、财务、人事、薪酬、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和政府投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把群众反映的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管重点,建立问责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卫计局,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2.健全“分类管理”。健全社会办医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对两者进行有差别、有重点的监管。充实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内容,将多种有效的方式进行合理的搭配,不断创新完善具体的管理形式,尽早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综合监管制度。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

    3.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按照简政放权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运行,落实自主经营权、自主用人权和自主分配权。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副职推荐、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员,对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在公立医院出现编制空缺后,除预留定向培训医学生编制外,及时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公立医院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内自主确定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对个别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自我经费保障能力较强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可在调控水平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充分调动管理者以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医疗机构提供有质量、有效率的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社局)

    4.多元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医院运行状况定期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加强行业协会等细节管理。在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和弱监管的同时,把一部分监督功能赋予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改革完善医疗技术、质量安全、评估认证制度,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三、完善现代化医院管理能力

    (一)加强现代化医院管理能力

    1.制定医联体核心医院章程。县医联体核心医院制定现代医院管理章程。章程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公益性本质和社会主义办医方向,围绕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服务患者、加强经济与财务管理、推进医疗卫生科技进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任务,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行业监管与运行监管应当着重完善公立医院民主管理、权利制衡、激励与约束的体制、机制,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生产性与经营性的服务特色。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实行医管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作为公立医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执行医院宗旨和发展规划,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卫计局、县编办、县财政局)

    (二)加强公立医院制度建设

    1.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县医联体核心医院依法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医院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医院工会负责,工会依法组织、代表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参加。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负责单位: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2.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负责单位: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3.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医院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结合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设置医院内设机构和岗位数量,做到科学设岗、按岗聘用、岗变薪变、合同管理。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拉开分配档次,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对于少数能力、水平、贡献均十分突出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可确定较高的内部分配标准。对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医联体理事长中探索实行年薪制。对公立医院选拔确定和引进的特殊高层次人才,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4.健全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科室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应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对医疗费用控制的考核问责机制,对医生医疗行为进行全程监管。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管理“三总师制度”,在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总药师制度和总评估师制度,强化对医联体运行成效、财政投入、医疗发展等工作客观真实的评估与预判,提高运行成效。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5.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室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并针对医生、护士和管理人员等不同岗位、不同职级的医务人员,确定不同的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将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和责任要素一并纳入考核指标,既实行定量考核,又兼顾定性考核,考核结果面向所有被考核者公开。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调职调岗、续聘辞聘。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负责单位: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6.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县医联体按照功能定位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理顺下转通道,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创优做精“3+1+N”全科医师团队服务品牌。在巩固“三家服务”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服务流程,延伸服务内涵,全面推进“3+1+N”全科医师团队建设,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就医新格局。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探索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补充机制。积极开展精准化对口帮扶工作,推动省内外对口帮扶县级公立医院、落实省级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县级公立医院要以外省对口援建和专科联盟为契机,积极主动引进省外优质医疗资源和优质医疗服务,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7.健全人才培养管理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县医联体核心医院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分次服务的,每次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培养人才,建立人才培养制度,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育青年医疗骨干人才和实用人才。通过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优先引进全县急需、紧缺和重点扶持专业及学科的卫生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8.完善医学科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学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加大临床医学研究投入,设立专门面向临床研究的科研计划和项目,加大对杰出青年研究人员、优秀医生等青年人才的资助力度,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高原病临床医学研究,促进高原医学、民族医药等多领域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先进、有效、安全、便捷的规范化诊疗技术,提升重大疾病诊治水平。(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9.规范精细化后勤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制度。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巩固完善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承担医院后勤服务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10.加快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等功能。实现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与国家、省、市、县四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推进信息等级保护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防范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积极推进县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促进预约诊疗。(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11.推进医院文化建设。树立和弘扬正确的办院理念和职业精神,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鼓励医院设立医疗风险保障基金或参加商业保险,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正当权益。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12.拓展便民惠民服务范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三)全面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发挥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医院党组织是医院健康发展的政治核心,要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要把握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注重医院战略规划,统筹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现代医院。(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2.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党建工作与医院改革发展深度融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积极推进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载体创新,防止“两张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联体核心医院)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公立医院管理组织的重要任务,建立责任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领导机构,医院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医院院长为主要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具体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各级公立医院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增加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成果将作为考核医院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负责单位:县卫计局)

    4.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负责单位:县卫计局) 

    四、组织实施

    (一)开展试点阶段。2018年3月—6月在试点医院建立医院章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探索我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路径。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7月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搭建完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架构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策要求,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要高度重视,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跟踪指导,确保全县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全面推进工作。

    (二)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放管服”要求,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情况,按照职能分工及时下放相关权限,调整相关政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协调沟通和工作协同,推动各项制度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大胆探索、逐步制定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

    (三)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县政府要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合理界定政府和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理顺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医管会用人自主权的关系,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理顺政府对医院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公益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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