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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源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8-12-14  信息员:马静  签发领导:孟宗勇  浏览:0次  打印

    源政办〔2018〕62号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源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湟源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7日

     


    湟源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37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以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县委十六届四次、五次全会会议安排,围绕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和“三高一新”的要求,以满足我县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新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为重点,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积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在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和政策支撑作用,加大准入、金融、财税、土地等方面扶持力度。明确政府、家庭、社会、个人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职责,突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利用各种资源,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运作。积极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解决好养老服务中的供给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

    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夯实养老服务基础,培养养老服务组织,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薄弱环节,将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向高龄、失能、失智、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群体倾斜,提高基本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改革创新、逐步推进。继续探索创新“三位一体”养老服务,增加养老服务内容,形成一批可推广、可持续、可复制的试点经验。

    三、试点目标

    2020年末,培育孵化出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组织;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达70%以上,社区日间照料和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成率分别达100%和50%以上,社区日间照料和农村居家养老基本服务覆盖率分别达100%和60%以上,形成10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着力构建机构、社区、居家、医养、代养等“多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四、工作任务

    (一)基本任务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上下联动与点面结合的组织机构,从设计和基础建设上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统筹部门资源,积极发挥规划设计、财政支付、基础建设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年度计划:2018年成立湟源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形势,编制《湟源县老龄事业发展三年规划》,加强政策引领,强化统筹协调,并取得初步成效。

    2019年制定鼓励措施,夯实养老基础设施,强化监督与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

    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开展服务对象筛查摸底。通过走访调查、能力评估等方式重点掌握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空巢老人的数量、身体状况、基本生活状况和基本服务需求。

    年度计划:2018年对60岁以上困难老人和80岁以上所有老人的身体及家庭状况实行等级评估,全面掌握老年人数量、身体状况、贫困类别、家庭基本情况及其服务需求等情况,并建立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

    2019年对全县所有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筛查评估,掌握其居家和社区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健全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实施精准服务。

    2020年完善老年人需求评估标准,健全评估工作体系,根据评估确定老年人可享受的养老服务内容和补贴标准,确保政府保障的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公平享有、精准提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残疾人联合会)

    3.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清单,根据不同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定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明确政府保障、补助对象及服务项目。以失智失能老年人为重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制度化。

    年度计划:2018年分标准、分档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细化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涵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等内容。

    2019年建立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合理确定照顾服务的对象、内容和标准,按照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服务老年人。

    2020年探索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清单,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养老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给予养老服务企业政策支持,扶持养老服务企业专业化发展,丰富供给主体,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龙头企业、机构或社会组织,形成良性竞争的发展环境。

    年度计划:2018年鼓励社会力量以承包、租赁、委托等方式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培育专业服务团队或服务品牌,培育1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培育或引进2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承接率达到70%以上。

    2019年推进养老服务组织标准化运行,逐步完善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生产、绩效评估标准体系,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服务机构,引进或培育2家以上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承接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产权制度,放开定价机制,促进要素市场公平竞争,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监督抽查等手段,提高养老服务业层次,全县培育3家以上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培育2家连锁化的养老服务示范单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承接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5.规范养老服务评估监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效、安全生产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服务质量监控和评价管理,有效提升服务质量。

    年度计划:2018年制定湟源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评定办法,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成立湟源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成县、乡、村(居)三级监督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2019年建立湟源县养老服务业行业标准,推行网络即时监管,大力培育专业评估组织,建立政府、社会组织、网络及老年人多方位居家监管体系。

    2020年建立养老服务综合评估机制,发挥“登记、培育、评估、执法、年检”五位一体的综合效应,将评估结果与等级评定、政府补贴、奖惩实施相结合。推行居家养老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评价与公示制度,督促养老服务组织合法经营,诚信服务。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6.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评价、激励和考核机制,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年度计划:2018年结合省市培训计划对我县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在养老机构建立培训实训平台,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2019年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求职和就业登记公共服务制度。实施各类人才引进工程,招聘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到先进地区开展学习考察、能力提升培训。

    2020年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教育,2020年末全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到2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对接智能养老服务平台。对接省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综合养老服务信息数据,连接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

    年度计划:2018年对接“12349”西宁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我县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资源,建立老龄人群和养老服务供给商信息库,实现与市级信息互联互通。老年人可通过微信预约、信息服务平台等,享受老年餐桌、心理辅导等服务。

    2019年进一步整合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资源,实现服务组织对老年人服务的全程监控。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2020年全面应用具有紧急救援、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养老服务呼叫终端,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对接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寻求多元化养老服务与医疗供给对接模式,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作联动,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使更多有医疗需求的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年度计划:2018年改建城关中心敬老院医养结合楼,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医养结合,实现双证双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2019年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机构,并纳入医保定点。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家庭医生上门为高龄、慢病、失能(部分失能)、失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家庭病床、健康管理等服务。逐步推行基层医护养融合的整体照护模式。

    2020年探索建立“机构-社区中心-居家护理”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日间照料、康复理疗、居家护理等服务。全面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医养中心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家庭签约率达到90%以上。依托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医养中心与农村养老服务的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聚焦养老设施建设、服务水平提升、政策支持保障,推进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

    年度计划:2018年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建设农村老年之家,扩展农村养老格局。拓宽养老服务资金渠道,落实农村老年之家运营补贴,支持将村级闲置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养老服务,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和参与农村养老。

    2019年建立社会组织承接农村养老服务的长效机制,由社会组织承接农村老年之家,并开展农村老年人代养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对口支援农村养老服务组织的长效机制,由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为农村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帮助。

    2020年农村敬老院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符合实际的农村互助养老格局逐步形成,社会组织专业化特色化服务逐步推开,医疗护理服务不断加强,困难老人志愿帮扶有序开展,高龄、残疾、失能、空巢老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特色任务

    1.夯实养老服务设施基础。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布点、合理规划,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全覆盖,农村老年之家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全部建成。

    年度计划:2018年计划建设15个养老机构。其中,建成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4个农村老年之家。

    2019年继续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农村老年之家,县城区实现“一社区一照料中心”布局。基本完成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辐射居家服务,丰富居家老人养老服务内容。

    2020年城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老年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县养老床位数达到500张以上,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探索创新地方养老服务。推进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以满足农村困难老年人需求为出发点,完善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和家庭赡养协议制。

    年度计划:2018年初步建立 “代养服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形式,由养老机构或社会组织为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农村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托老、短期托养、居家照护等服务,打造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签订率达到70%以上。

    2019年进一步加大农村代养服务力度,健全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建立农村困难、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探索建立社区嵌入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可为周边有需求的困难失能老人提供短期喘息式托养服务。兜底性养老机构基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形成。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部门联动推进养老服务。强化民政、人社、卫计、税务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任务要求。

    年度计划:2018年统筹发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养中心及社区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  

    2019年加强养老服务设施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建设,逐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条件水平;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快老年人家庭和养老机构无障碍改造。

    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医养结合模式更加成熟,信息技术有效应用,老年人生活服务更加便捷、满意度显著提高。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国土资源局、残疾人联合会、地税局、国税局)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实施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成立湟源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实施试点项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总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验,加大投入力度,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持续打造养老服务品牌。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不断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总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成效,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措施、标准和制度,推进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更深更广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是一项惠及广大老年人的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具体措施,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督导,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家庭和个人树立健康养老新理念,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领域,为顺利推进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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