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决定成立湟源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田源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孟宗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霍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严国民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 孔占元 县法院副院长
王晓东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啟成 县发改局局长
厍啟庆 县科技局局长
方 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韩喜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永兴 县司法局副局长
汪海林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李成云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 广 县住建局副局长
朱顺成 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进玺 县水务局副局长
刘利青 县农林牧局副局长
张顺来 县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安排调度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政策落实及工作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严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市改革要求,负责研究提出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意见建议,具体督促协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落实改革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另行文。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