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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湟源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8-12-17  信息员:马静  签发领导:孟宗勇  浏览:0次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决定成立湟源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马田源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孟宗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严国民   县环保局局长

    员: 孔占元   县法院副院长

            王晓东   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发改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韩喜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永兴   县司法局副局长

    汪海林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李成云   县环保局副局长

     广   县住建局副局长

    朱顺成   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进玺   县水务局副局长

    刘利青   县农林牧局副局长

    张顺来   县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安排调度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政策落实及工作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严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市改革要求,负责研究提出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意见建议,具体督促协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落实改革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另行文。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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