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湟源县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湟源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用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推动“三县”战略目标建设、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让司法的阳光温暖了群众的心窝。
据了解,湟源县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举报宣传、综治宣传和下访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201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线索32件,处理32件,办理司法救助2件,进行法律咨询16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湟源县检察院严格执行案件初查由检察长批准制度及安全防范预案审查、网上录入和审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等制度,切实做到看审录分离,保证了办案安全,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司法公正不是抽象的体验,而是实实在在存在于每一个具体案件之中,存在于当事人的切身感受之中。”湟源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院注重群众信访工作,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对每一次群众来信来访都认真对待,提高了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