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上报2019年湟源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源农林牧〔2019〕18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9年湟源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金筹措
2019年湟源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编写依据
依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19〕51号)。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19年1月-12月
四、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刘利青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汪文
六、建设地点和主要建设内容
以避免重复享受同类政策为原则,在大华、和平、日月、申中、寺寨、巴燕等6个乡镇,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10000亩,建立有机肥试验示范田2000亩,补助有机肥450吨。其中:
1.小麦试验示范田400亩,每亩补助220元,共8.8万元;
2.蚕豆试验示范田400亩,每亩补助220元,共8.8万元;
3.油菜试验示范田650亩,每亩补助220元,共14.3万元;
4.青稞试验示范田300亩,每亩补助220元,共6.6万元;
5.马铃薯试验示范田250亩,每亩补助440元,共11万元;
6.车辆租赁和交通费共0.5万元。
七、效益分析
通过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建立有机肥试验示范田,进一步扩大有机肥施用面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优化农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地力与耕地环境质量,促进绿色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
八、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实施,实行政府采购制、合同制及县级报账制,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专人负责。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实施,并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并做好绩效考核和后续管理工作。
此复。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