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经2019年4月25日湟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胡永宽同志为湟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卢峰义同志为湟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扈宏武同志为湟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永宽同志湟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湟源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