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湟源县日月乡科创小镇牦牛养殖基地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源政〔2019〕18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湟源县日月科创小镇牦牛养殖基地扶贫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总投资2041.07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扶贫资金900万元,自筹资金1141.07万元。
三、项目建设性质和期限: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四、项目主管单位:湟源县日月藏族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单位:湟源县明山休闲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六、项目建设地点:日月藏族乡日月山村
七、主要建设内容及效益
(一)牛舍建设:新建标准牛舍3栋、面积7200㎡,配套建设运动场面积12860㎡;隔离观察舍1栋、面积420 ㎡,配套建设运动场面积420 ㎡;
(二)辅助用房建设:建设辅助用房1710㎡;
(三)基础设施建设:供排水、场区道路、供电线路、防洪工程、土地平整、围墙、大门、粪便堆放场、污水处理池等;
(四)设备购置:购置各类仪器设备11台(套);
(五)种畜购置:共计1020头。
(六)项目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资产收益形式,进行分红,分红期为3年,带动项目村、脱贫户增加收入。项目建设单位每年将投入扶贫资金的6%做为项目村资产收益进行分红,日月乡上若药、下若药及乙细村每年分红54万元,每村每年分红18万元,分红期限为3年,3个村3年共分红162万元。同时,优先吸纳日月乡上若药、下若药、乙细及日月山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基地就业,不断增加当地贫困群众收入。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日月藏族乡人民政府组织,经资产评估,将扶贫资金通过折股量化的方式配置给项目村、脱贫户,进一步明晰产权。入股养殖项目,按利润分红,稳定提高项目村、项目户收入。
八、组织管理
湟源县扶贫开发局为项目监管单位,负责监管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日月藏族乡人民政府为项目主管单位,严格按照扶贫项目相关程序及财务管理规定实施项目,负责项目建设、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项目建成验收后,及时委托第三方审计,并做好绩效评价和后续管理工作。
湟源县扶贫开发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