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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湟源县2019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9-08-01  信息员:李建军  签发领导:杨啟成  浏览:0次  打印

    湟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湟源县2019年第一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

     

    西宁市人民政府:

    湟源县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湟源县2个乡镇7个村和1个国有单位,共6宗地,除国有未发证外,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完成。申请用地总面积12.9570公顷,其中农用地10.4480公顷(水浇地10.1354公顷、沟渠0.0018公顷、农村道路0.1144公顷、天然牧草地0.1964公顷)、建设用地2.2201公顷(街巷用地0.1537公顷、农村宅基地2.0664公顷)、未利用地0.2889公顷(其他草地0.2889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8646公顷,其中:农用地10.3556公顷(水浇地10.0430公顷、沟渠0.0018公顷、农村道路0.1144公顷、天然牧草地0.1964公顷)、建设用地2.2201公顷(街巷用地0.1537公顷、农村宅基地2.0664公顷)、未利用地0.2889公顷(其他草地0.2889公顷);国有土地0.09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924公顷(水浇地0.0924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申请用地的地类和面积准确,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权属没有争议。

        该批次符合《湟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采用货币一次性补偿安置,征地补偿标准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2015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大力开展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帮助农民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做到农民减地不减收入,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基本可行。该批次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10.7369公顷,为十五等地区(每平方米10元),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10.7369万元;在该批次上报省政府前,我县按规定标准足额上缴。该批次占用耕地10.1354公顷(均为水浇地),耕地占补平衡已按要求落实,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我县已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并已缴纳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

    以上如无不妥,请上报省政府予以审批。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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