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市监〔2019〕146号
闫春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周边“三无产品”的监管》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保证校园食品安全,根据市人大代表第八十四条建议“关于校园周边三无产品的监管”,我局结合自身监管职能和实际情况,对校园周边商铺“三无产品”专项整治。
我局执法人员主要对辖区内34余所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校园内小卖部及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整治中主要检查食品经营户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货来源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和无中文标识食品等问题。
截止目前,累计出动人员740人/次,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及摊点、商店780余户,发现销售“三无产品”经营户27户并对查出的“三无产品”作当场下架销毁处理,并对经营者加强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严禁经营者销售“三无产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校园及周边“三无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同时将整治工作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三无产品”经营,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使我县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