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上报〈湟源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请示》(源农〔2019〕296号)收悉,经县涉农资金项目审查会(2019年2月15日)研究,同意《湟源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金筹措
湟源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总投资2212.56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二、编写依据
依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农牧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青财农字〔2018〕2396号)、《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9〕1344号)等文件。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19年10月-12月
四、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 严卓才
五、监管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财政局 李永昌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王丽花
七、选定原则、实施地点及主要内容
本着“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在全县七乡两镇,对拥有耕地承包权且耕地不撂荒、种植粮油作物达到标准的农民(包括国有农牧场职工),按照各乡镇上报县统计部门的上一年粮食和油料作物面积(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准),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直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八、项目效益评价
项目实施后,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促进农作物秸秆利用,进一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墙和抗旱能力。
九、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程序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实施,实行县级报账制,做到设立专账、专款专用。县财政局依据农业农村和统计部门审定的基础数据登记表册,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补贴资金公示和足额发放等工作。县财政、农业农村等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效益充分发挥。
此复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