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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湟源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来源:县统计局  日期:2020-12-01  信息员:康平  签发领导:方明  浏览:0次  打印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2日至5月25日,市委第三轮县区交叉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湟源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工作。2020年7月30日,巡察组针对巡察当中发现的问题向我局党组及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计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部署要求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将新思想、新理念学习与统计业务学习相结合,全面提高落实新部署的专业思维,努力提升业务水平,超前谋划,不断适应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新形势的要求。一是落实中央及省、市统计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将各级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作为党组研究安排全年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党组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目标,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二是提出贯彻意见。召开党组会对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时,结合单位实际,提出2020年全国统计工作落实意见,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意见,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把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作为重点工作抓手,不断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提高业务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调动全体执法队员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及时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符合考试条件的3名公务员全部报考。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及法制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以适应统计工作需要。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统计“双随机”执法实施方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实行执法人员负责制,建立查处案件目标责任制,明确各自的执法责任。四是根据《统计法》和相关法律的要求,遵照上级部门意见和要求,配备各种执法所需记录仪等设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保障经费,便于执法,防止执法过程中发生低级错误。

    我局围绕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严格统计执法程序,落实“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已取得的执法检查文书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以更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待现场执法工作,严格按照省统计局规定的执法程序对照执行。一是查清每一项数据上报出处,认真核对原始记录。二是对比检查调查数据的准确性,规范书写现场检查笔录。三是认真做好执法取证工作,根据统计执法现场检查规范要求,认真审核取得的执法检查文书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并对重要询问情况按规范要求做好执法记录仪取证工作。

    今后我局严格按照市统计局宁统字源统字[2020] 7号)文件《关于转发<青海省统计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按要求规范整理归档。一是加大执法人员案卷管理培训力度,避免案卷管理的随意性。分管负责人严把统计执法文书的质量关,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执法文书的整理存档,认真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推算、汇总、审核、质量评估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过程中的业务指导,追踪问题整改落实。制定详实的统计执法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避免工作失误。三是建立“执法+专业”联合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模式,成立执法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将执法检查和业务指导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按照执法工作要求,认真查阅原始资料、基础台账和报表等资料,做好执法检查的相关笔录和资料的搜集取证。另一方面同检查同步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醒调查对象必要的流程和时间,帮助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其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反馈,并追踪问题整改,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数据真实可靠。

    加强统计专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专业水平,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申报入库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审核入库,二是对固定资产专业人员进行了约谈,促使专业工作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掌握相关申报入库规定,严把入库关口。

    (三)执行国家统计规则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严把统计资料数据审核关,各类统计资料上报前,必须依据《统计法》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做好审核工作。一是要求统计员对填报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保证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报表填报完整。审核不合格的统计报表,退回相关统计人员进行重新核对、校填。二是由分管负责人审核统计负责人审核通过的统计报表,审核不合格,退回统计负责人会同统计员重新核对、校填。统计工作流程的各环节统计人员、审核人员均应当对其统计、审核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对于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本部门统计资料失实的,严肃追责。

    因工业统计专业人员更换频繁,2018年、2019年两人均为刚接手工业统计,因对财务报表相关指标掌握不透、理解不到位,所以造成数据衔接不畅,出现异常情况,今后将对工业相关指标进一步学习理解,强化专业理论知识,增加自身数据敏感性,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湟源县国民经济月报》2019年4月刊登工业经济效益(规模以上)表中存货本年累计为534271千元,同期为3988千8元,2018年4月工业经济效益(规模以上)表中存货本年累计为401826千元,两个同期数据不一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及退库造成同期数据变化,新企业入库后联网直报中需要上报去年同期数,所以在最后的计算过程中,去年同期数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反之,企业退库之后,相应的同期数及本期数在报表的计算过程中都会剔除出去,所以导致《湟源县国民经济月报》中同期数发生变化,属于统计口径变化及动态变化情况,针对月报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统计资料审核制度,已在2020年月报当中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修正,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

    导致出现这些错误的原因是审核把关不严,工作责任心不强,针对出现的问题,已由党组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促使其以此为鉴,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负责,增强责任心,严格把关,确保资料准确无误,及时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异常数据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四)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意见》《办法》《规定》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二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内容和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统计监督,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三是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由于缺乏与上报单位的数据沟通,《201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续)》表出现数据异常,这些都是个人主观能动性不够,工作粗心、不严谨造成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数据审核,及时与数据上报单位沟通、校对,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已经与印刷企业联系进行修正后补印100本。

    二、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要严肃政治生活,积极树立“抓党建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观念,以向县委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实效性。二要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细化明晰党组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详细规定党组年内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风廉政、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全年计划次数等,使党组在议事决策当中更具有可操作性。三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扛起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完善《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研究内容,重大事项决策严格实行举手表决制,对大额资金具体金额进行了界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问题,营造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干事创业氛围,把主要精力用在具体抓落实上,用具体的工作举措检验工作成效。一是坚持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讲话精神。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统计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建立制度,进行规范。三是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坚决制止“四风”问题。四是制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工作安排、年度学习计划、责任制清单,并由党组每半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报告。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开展民主测评,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

    (三)党组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领城整改任务落实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按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等;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本单位的财务、统计造假等方面党风廉政建设监管力度。三要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根据各专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自我监督;四要加强廉政约谈,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抓紧、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统计各项改革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四)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次数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等规定动作,支部委员带头在会上结合工作实践谈体会、谈心得,广泛开展交流互动。二是对照开展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再次梳理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全面整改。三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完善党员评议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召开民主生活会应该严肃认真,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尤其是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真实。

    加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自身的整体素质。二是严格落实“四个直接不分管”制度,党组成员进行重新分工,由张震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

    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按直接支付程序进行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公务卡支出,除特殊情况经财政局审批外,不再提取备用金。二是对差旅费实行一季一报,严格做好出差登记记录。三是车辆保险等车辆经费使用严格做好票据等会计资料的收集和凭证装订。四是退回2016年工会活动中超出标准的资金。

    建立完善公文办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收发文,规范收发文程序,对近五年档案进行整理编目。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进行一次收发文件规范处理知识学习,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了解收发文工作规范,层层审核把关,有效提高收发文处理效率。

    明确专人负责。挑选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同志,作为党组、局务等各类会议的记录人员,确保会议记录全面、真实、准确和完整。二是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局党组对各类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定期自查,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下一步,县统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实效上求突破、在长效上求深化,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巩固和深化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2435350;通信地址:湟源县城关镇建设西路76号(邮编812100);电子邮箱:hyxtjj2435350@163.com。

     

     

    中共湟源县统计局党组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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