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源委〔2021〕64号文件精神,决定:
免去:
李进玺同志湟源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利局局长职务;
姚辉章同志湟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马宗源同志湟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职务;
王希瑞同志湟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顺成同志湟源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齐 芳同志湟源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李 龙同志湟源县直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焦海君同志湟源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尚朝发同志湟源县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玉洁同志湟源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敏梅同志湟源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