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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及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县城管局  日期:2020-02-20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姚辉章  浏览:0次  打印

    为积极妥善处理好我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领域中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问题,有效处置和控制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根据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切实履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职责,对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领域中的突发事件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二、工作目标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灾害事故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于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减灾工作纳入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紧急管理水平。 
       2、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城市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灾害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3、反应迅速。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如执法纠纷、暴力抗法、特大暴风雨、雪灾等,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城管局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按照指令迅速、果断、有效启动应急方案,进行积极妥善处理,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4、平战结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平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临战的标准要求做好各种准备,搞好相关演练,确保需要时用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适用范围

    与城市管理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自然灾害

    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大风、暴雨、地陷、沙尘、高温、雷击等灾害;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带的影响。

    1)城市保洁系统;

    2)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设施的安全;

    3)生活和建筑垃圾清运和终端处置

    4)公厕及公共服务场所

    2、事故灾难

    1)因作业失当,引起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损坏从而造成

    垃圾物流梗阻,影响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2)大面积停电事故及限电等,影响生活垃圾中转、处置

    设施的正常运作;

    3)车辆行驶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大量垃圾或建筑弃土

    泄露,严重污染路面;

    4)其他对市容环境卫生维护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公共卫生事件

    突然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

    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影响主要是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需单独收运处置。

    4、社会安全事件

    1)对大型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受到人为破坏,造成停产等;

    2)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

    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堆积等

    3)作业队伍群访、要工等,可能造成城市不能及时保洁,

    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面貌。造成大量垃圾产生,垃圾物流梗阻,影响及时处理等;

    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设施脱落造成人员伤害;

    抗拒执法,或用暴力袭击殴打环卫人员、城管执法人员和聚众闹事的行为;

    (二)突发公共事件分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原则上划分为三级,即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在较小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但基层单位或有关部门能够处理的突发性公共事件。采用黄色预警。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在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受伤、较大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但本局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采用橙色预警。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采用红色预警。  

    四、预测与预警

    各科室、环卫公司要认真执行我局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在发现情况5分钟内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报5分钟内报当天值班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以下称值班领导)。遇到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掌握信息后,科学分析预测,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部门应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扩大。

    五、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主要落实科室(环卫公司)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1、突发公共事件所在科室(环卫公司)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在事发30分钟内人员必须赶到现场,开展警戒、救助、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等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局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根据事发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应及时成立临时指挥部,并适时启动应急分队(从各科室抽调骨干人员,成立应急分队20人,其中执法大队10人、市政管理中心2人、环卫公司4人)。

    (一)现场救助行动。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力量(应急分队)对突发公共事件地实施警戒,维持治安,抢救公共设施及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协调专业应急单位开展工作,收集有关信息等。

    (二)工程抢险行动。主要职责是组织抢修被损坏的供电照明、加固清理现场等工作,主要工作由市政负责,视受灾情况大小,其他科室做好配合。

    (三)后勤保障行动。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协调医疗救护机构开展现场救助,组织调集、征用各种应急物资,组织车辆保障救援人

    (四)调查善后处理行动。由局督查室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对事发原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意见。

    六、行动要求

    1要加强领导。各工作组牵头领导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强化“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人员到位。各工作组人员必须在确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位置待命,万一有情况能确保随时拉得出、顶得上;二是确保绝对安全。各工作组要始终牢牢绷紧安全这跟弦,重点确保人员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性质的安全问题;三是确保不发生冲突。在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要理性对待造事群体的各类行为,行动参与人员要严格做到自律、自控,不得引发任何过激行为,不得与造事群体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确保行动在绝对安全、平稳的前提下有序开展。

    2要各负其责。局属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行动分组、分工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各组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确保行动协调一致。

    3要严明纪律。各参与人员要树牢纪律意识,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附解读文件: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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