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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湟源县2020年“脱贫光荣户”评选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HY/2020-07100000_8488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县乡村振兴局
    签发领导 发文日期 2020-07-10 00:00:0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信息员 admin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根据《青海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脱贫光荣户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湟源县“脱贫光荣户”评选工作,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湟源县2020年“脱贫光荣户”评选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论述综述,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脱贫光荣户评选表彰活动,有利于通过先进典型模范作用,进一步传承美德,坚定信心,务实苦干,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的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二、主要内容

    (一)评选对象

    通过政策扶持,自身努力、勤劳致富,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评选方式

    各乡镇、村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乡镇、村自下而上的评选方式。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3.认真执行扶贫政策,严格实施扶贫项目,遵纪守法、诚信勤俭、自强不息、勇于创业、不怕艰难、勤劳致富奋力脱贫且精神面貌佳、内生动力强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典型代表。

    3.得到县、乡镇、村“两委”班子及驻村工作队的充分肯定,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反响好。

    4.备注:2018、2019年度已被评选为“脱贫光荣户”的不再评选,低保兜底户不予评选

    三、表彰名额

    全县计划表彰奖励45户(包括巴燕乡5户、和平乡5户、波航乡5户、城关镇4户、东峡乡3户、日月乡6户、申中乡7户、寺寨乡3户、大华镇7户)。

    四、评选步骤

    (一)通知公告(2020年5月15日前)。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推荐报名(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村民集中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开展评选,报送材料包括《湟源县“脱贫光荣户”基本情况统计表》、《全县脱贫光荣户推荐人选汇总表》

    (三)人选复审(2020年7月15日前)。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表彰人选。  

    (四)人选评审。(2020年7月31日)。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人选报县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人选公示(2020年8月15日前)。将审定后的拟定表彰人选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表彰宣传(待定)。根据实际情况,主要媒体和有关网站以多种形式对表彰者广泛宣传。


    附件:关于印发《湟源县2020年“脱贫光荣户”评选方案》的通知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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