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0-07100000_8488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县乡村振兴局 | |
签发领导 | 发文日期 | 2020-07-10 00:00:00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信息员 | admin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脱贫光荣户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湟源县“脱贫光荣户”评选工作,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湟源县2020年“脱贫光荣户”评选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论述综述,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脱贫光荣户评选表彰活动,有利于通过先进典型模范作用,进一步传承美德,坚定信心,务实苦干,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的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二、主要内容
(一)评选对象
通过政策扶持,自身努力、勤劳致富,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评选方式
各乡镇、村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乡镇、村自下而上的评选方式。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3.认真执行扶贫政策,严格实施扶贫项目,遵纪守法、诚信勤俭、自强不息、勇于创业、不怕艰难、勤劳致富、奋力脱贫,且精神面貌佳、内生动力强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典型代表。
3.得到县、乡镇、村“两委”班子及驻村工作队的充分肯定,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反响好。
4.备注:2018、2019年度已被评选为“脱贫光荣户”的不再评选,低保兜底户不予评选
三、表彰名额
全县计划表彰奖励45户(包括巴燕乡5户、和平乡5户、波航乡5户、城关镇4户、东峡乡3户、日月乡6户、申中乡7户、寺寨乡3户、大华镇7户)。
四、评选步骤
(一)通知公告(2020年5月15日前)。由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推荐报名(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村民集中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开展评选,报送材料包括《湟源县“脱贫光荣户”基本情况统计表》、《全县脱贫光荣户推荐人选汇总表》
(三)人选复审(2020年7月15日前)。由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表彰人选。
(四)人选评审。(2020年7月31日)。由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人选报县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人选公示(2020年8月15日前)。将审定后的拟定表彰人选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表彰宣传(待定)。根据实际情况,县主要媒体和有关网站以多种形式对表彰者广泛宣传。
附件:关于印发《湟源县2020年“脱贫光荣户”评选方案》的通知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