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1-12280000_8520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县交通局 | |
签发领导 | 发文日期 | 2021-12-28 00:00:00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信息员 | admin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公路从“村村通”向“路路好”转变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29号)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11号)要求,结合湟源县实际情况,起草了《湟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资金筹集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推动《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实施和“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其中:2020年不低于3%,2021年不低于4%,2022年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共4个方面。一是明确责任,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二是加大投入,强化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方案》中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分担比例进行了分解,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比例为2:2:6,养护资金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三是创新机制,促进农村公路转型发展;四是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
附件:关于《湟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