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市政府第137号令)中“制定机关应当每2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其修订或者废止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备案。”的规定,落实全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中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要求,在2018年全面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对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两年内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名义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四次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修改3件、继续有效(保留)8件、废止(失效)0件,并经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
1.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2.继续有效(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3.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4.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0件)
附件:《关于湟源县规范性文件第四次全面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