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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三”模式打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促乡村振兴新路子

    来源:  日期:2023-06-13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新闻摘要:县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为“总基调”,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乡村振兴为“主目标”,实行“一个统揽”、优化“三项服务”、坚持“三个抓手”协同发力,多措并举助推基层治理能力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实行“一个统揽”,激发党建治理“新活力”。聚焦党委统揽,坚定不移抓基层打基础,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多元调解平台提升、民主法治创建工程,建强县乡村三级“战斗堡垒”,建立“乡党委+司法所+村党支部+N”的“3+N”组织体...

    县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为“总基调”,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乡村振兴为“主目标”,实行“一个统揽”、优化“三项服务”、坚持“三个抓手”协同发力,多措并举助推基层治理能力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实行“一个统揽”,激发党建治理“新活力”。聚焦党委统揽,坚定不移抓基层打基础,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多元调解平台提升、民主法治创建工程,建强县乡村三级“战斗堡垒”,建立“乡党委+司法所+村党支部+N”的“3+N”组织体系,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司法局业务考核、乡党委党建考核内容,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构建“村两委+党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网格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环境卫生整治、村情民意收集等工作,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助力法治乡村治理新格局。

    优化“三项服务”,增强乡村振兴法治供给。着力构建三个工作体系,实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贯彻“借力+嵌入+融合”社会治理新理念,依托司法所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推动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按照“3+n”模式,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挂牌成立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公共法律服务室154个,聘请26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纠纷调解112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17人次,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547次。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服务。把涉及土地流转、宅基地、征地拆迁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畅通法律便民“绿色通道”,全面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落实告知承诺制12项,为行动不便的公证当事人提供预约、延时、免费上门服务。2023年,办理公证事项34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办理公证2件,代写法律文书19件,为五保户、精准扶贫户免费办理公证5件,减免费用1045元,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三是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探索“调解员联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庭巡回、警民共建”模式,成立湟源县大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大华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日月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日月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湟源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驻拉拉口人民法庭、茶汉素人民法庭“工作站”,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排查矛盾纠纷3747次,调解矛盾纠纷196件,成功率98%,涉及金额250.36万元。坚持“三个抓手”,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把乡村振兴工作放在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工作中去谋划推进,着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取得更大成效。坚持党员干部示范带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抓“关键少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能力,引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线上+线下”培训并用,运用“青年干部网络学院”“法律明白人网校平台”“全县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开展培训8期,950人次。二是抓队伍建设。组建“红石榴法律志愿服务队”,强化法治保障,提升全民法治水平。着力实施以人民调解员、新乡贤、驻村工作队员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444名,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活动112场次,惠及1.1万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6万份,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三是抓示范村(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累计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6个,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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