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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10-20  信息员:谢 姣   签发领导:程延清  浏览:0次  打印

    新闻摘要: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建立设施农用地巡查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保障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采取多种措施,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做好设施农业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一是科学引导选址,控制设施用地规模。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产业发展,统筹布局,在优先保护基本农田、耕地并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用地主体使用未利用地和低效土地,不占耕地,科...

    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建立设施农用地巡查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保障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采取多种措施,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做好设施农业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科学引导选址,控制设施用地规模。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产业发展,统筹布局,在优先保护基本农田、耕地并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用地主体使用未利用地和低效土地,不占耕地,科学合理选址,原为耕地的落实好“占补平衡”制度,鼓励用地主体集中建设农业辅助设施,提高农业设施用地使用效率。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建立长效审查机制。将政策宣传引导作为设施农业用地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乡村振兴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对设施农业相关规划、用地政策及标准大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与农业、林业、环保和乡镇联合审查机制,实现设施农业用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规范备案管理,加强后期监管。坚持既要做好服务又要做好监管,将设施农用地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动态巡查范围,建立台账,全面掌握设施农用地使用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禁私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对超面积使用、不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督管理,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严格用地选址,合理控制设施用地规模,引导设施农业规范备案程序,确保设施农业用地依法合规,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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