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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公安局关于县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湟源县公安局  日期:2024-12-27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315国道与阿铧公路交叉处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道315线在改扩建时在该路口规划设置交通信号灯。2019年3月,县局就湟西一级道路(湟源段)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在改建阿(家图)铧(尖)公路征求意见建议时,我局提出了在该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但当时因建设资金有限,交通信号灯项目入该进道路改建项目中。后县局与国道315线养护单位省交投公司多次协调,省交投公司表示可以安装施划国道315线上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但不同意安装交通信号灯。

    目前,县局对上述路段存在的交通事故隐患问题已形成专报,及时呈报县安委会并进行整改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2433669

     

     


    湟源县公安局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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