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Y/2025-04251553_16460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湟源县水利局 | |
| 签发领导 | 韩得英 | 发文日期 | 2025-04-25 15:34:53 | 主题分类 | 社会领域 |
| 信息员 | 李海蓉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湟源县水利局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2)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湟源县寺寨河、胡丹河、拉拉河、波航河、纳隆沟。
(3)建设项目概要
本次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包括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和生态缓冲带污染截留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护岸24078m,补充植被面积合计 16.35hm2,其中寺寨河9163m,10.82hm2;胡丹河6469m,4.5hm2;纳隆沟3313m,1.03hm2;拉拉河5133m。生态缓冲带污染截留工程建设生态拦截沟配合生态缓冲带护岸隔离面源污染,共13741m,生态拦截沟面积2.06hm2,其中寺寨河9558m,1.43hm2;胡丹河2543m,0.38hm2;纳隆沟1640m,0.25hm2。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湟源县水利局
地 址:湟源县城关镇水利路12号
三、环评单位名称
青海东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
邮寄地址:湟源县城关镇水利路12号
电子邮箱:982739407@qq.com 。
六、有效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湟源县水利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