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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的消费提醒

    来源: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05-12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广大消费者:

    为提高消费者面对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的辨识能力,确保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在餐饮店就餐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了解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其中食品假冒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劣质食品指以次充好、超过保质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食品。食品假货指使用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侵权“山寨”指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三无”食品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食品。过期食品指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虚假宣称功能食品指在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等方面,做出不符合食品真实属性和科学依据的功能声称的食品,特别是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如预防冠心病、降糖降压等)或保健功能(如减肥、壮阳等)。

    二、防范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购买食品或在餐饮店就餐时,要优先选择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经营主体,从源头降低风险;要观察食品色泽、形态,闻辨气味,杜绝购买或食用变质、有异味、感官异常食品;要重点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不买无标签或信息模糊产品;要妥善保存购物小票、订单记录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依法维权。

    三、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消费者若发现或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请及时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湟源县消费者协会:0971-2495315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0971-2432351大华市场监督管理所(大华镇、波航乡、申中乡、巴燕乡、寺寨乡):0971-2491960和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平乡、东峡乡):0971-2483518日月市场监督管理所:0971-2481020

     

     

         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湟源县消费者协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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