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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湟源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人大第十九届第四次会议第38号意见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湟源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日期:2025-08-11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马宗源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湟源林业草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东峡乡南北山建设防火通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峡乡森林资源分布较广,且多为天然乔木林,近年来由于森林草原保护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压力较大,为加强管理,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能力,我局始终将东峡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我县林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主动向上争取防火通道、防火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截止目前湟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规划防火道路20.7千米,争取项目资金2400余万元;由于东峡乡森林资源分布多为天然乔木林,保护等级二级,且 在有林地修建森林防火道路涉及大面积林木采伐,按照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第四条,公路、铁路、通讯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二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保护和修复天然林资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态功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此,东峡乡建设防火道路的建议中南山片区因存在保护等级为二级的天然林有林地,故无法落地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北山片区在与“国土三调”充分对接后针对地类为乡村道路等非林地地类的区域可以适当修建防火道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积极做好森林防火规划编制、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加强等工作,多渠道,多类别,争取与申报综合性防灭火项目,最大限度缓解东峡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压力,共同努力守护好我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县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复函。同时再次感谢您对湟源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湟源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年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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