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Y/2025-09241701_16900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湟源县气象局 | |
| 签发领导 | 盛嘉誉 | 发文日期 | 2025-09-24 17:11:01 | 主题分类 | 社会领域 |
| 信息员 | 宋玉佳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及《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青气办发〔2025〕59号)要求,湟源县气象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等部门,于2025年9月18日完成了本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评定依据
《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
《青海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青气办发〔2025〕59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4〕177号)。
二、评定流程
申报初审(2025年9月2日—9月12日):湟源县气象局组织2家重点单位提交初审材料并完成材料审核。
现场核查(9月17日):湟源县气象局联合相关行业单位对2家评定对象开展实地核查,对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的设施设备运行状况、防御制度执行与人员知识掌握及预警传播效果等方面开展检查评估。
等级评定(9月18日):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相关人员组成评定小组,依据场所敏感性、历史灾情、防御能力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最终根据评分结果划分风险等级(一类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较重;二类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一般)。
三、评定结果
经综合评定,2025年度湟源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如下:
重点单位名称 | 所属行业 | 风险等级 |
湟源县大华镇 中心学校 | 教育 | 二类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一般) |
湟源县大华水库管理所 | 水利 | 二类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一般) |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提出(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公示期限: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共 5 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湟源县气象局
联系人:盛嘉誉
联系电话:0971-2438566
电子邮箱:xnshyqxj@163.com
现场提交地址:湟源县城关镇北大路632号
处理时限: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查结果将书面反馈异议提出人。
湟源县气象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