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Y/2025-10161121_16952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 | |
| 签发领导 | 发文日期 | 2025-10-16 11:11:21 | 主题分类 | 社会领域 | |
| 信息员 | 赵占金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青海省乡村振兴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苏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乡振局〔2023〕95号)文件第六条“确因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需调整的,经市(州)政府同意后,按年度计划备案程序调整”的规定,年度计划变更需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7月8日会议精神要求,“三资”管理平台省级统一建设使用,县级不再实施类似项目。因此,资金使用计划中的“湟源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因政策变更不能继续实施,需对该项目进行调整。为加快东西部协作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所实施项目在年底前全部完工并发挥效益,湟源县农业农村局从项目库中筛选前期进度好且年底前能完工并发挥效益的项目,经8月29日县政府第13次党组会研究,计划将“湟源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调整为“湟源县农产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东西部协作资金投入仍为200万元,主要为检测设备采购。
东西协作项目使用计划确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按照归口实施的原则,项目全权委托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并进行后续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审批、招投标、项目建设、验收等)。同时,资金指标下达至项目主管单位。请各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及资金管理各项规定使用好资金、管理好项目。现将《湟源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调整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进行公示。
附件:湟源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调整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湟源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调整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xls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