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海、包星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处理建筑垃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县确实存在无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站的问题,这给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和城管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全县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维持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一是加强巡查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等可能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区域的巡查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做好建筑垃圾的分类和处置工作,避免随意倾倒影响环境卫生;二是规范运输管理。严格要求建筑物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清运,并采取密闭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现象的出现。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车辆准运证238份,查处过往渣土车辆300余辆;批评教育及约谈150余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三是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宣传、社区宣传),向广大市民和施工单位宣传合理处置建筑垃圾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
我们深知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相关项目资金申请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早日解决无建筑垃圾中转站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电话:0971-2436986
湟源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6日